发布时间:2024-04-16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谐劳动用工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力度,2024年4月16日,莱芜区工会 指导员一行四人莅临公司,指导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督查指导工作,公司工会主席及公司员工代表、工会代表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工资(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合同。 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把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