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0
工程造价咨询是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投资效益、保障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完善工程造价咨询制度,进一步提高
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以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服务企业为主体,专业化、精细
化、特色化服务企业为补充,统一开放、链条完整、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行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多元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普遍推广,标准化引领、数字化支撑、市场化计价、协同
化发展的企业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培育一批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型、管理集约型的大型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企业集团。全
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产值超过200亿,造价咨询收入过亿企业达到20家、过5000万的达到50家。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执业行为,充分履职尽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采
用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委托业务,确定的工程造价应当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环保、进度等要求相协调,并对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负责。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具备与承接业务相匹配的能力和注
册造价工程师。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应当委托造价咨询企业开展结算审核;鼓励社会
投资工程委托开展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
(二)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咨询价值。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逐步减少按图算量计价等同质化业务占比,综合运用管
理、经济、法律、工程、信息等技能,开展项目策划、建造、运维等综合成本管控服务。支持造价咨询企业在施工合同签
订环节提供服务,协助发承包双方明确价款确定、调整、结算、支付办法,减少造价纠纷。发挥事前控制在成本管控中的
作用,鼓励造价咨询企业开展设计优化、风险控制等高附加值咨询服务,提升项目策划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工程投
资效益。
(三)延伸服务链条,发展全过程咨询。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延伸服务链条,提供项目前期咨询、
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多元化的咨询服务。支持企业采取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合经营、并购重组、专业化整合
等多种方式,组合各类型咨询服务内容,从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开展以投资管控为核
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高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和价值管理水平。
(四)优化行业结构,拓展业务空间。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在做大做强主业基础上,聚焦资源整合、内部协作,在工程
咨询市场全产业链中占据优势;鼓励中小企业做精做优,发展一批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小巨人企业,
形成大中小企业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行业组织结构。鼓励企业探索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等新型组织、建
造方式下的造价咨询服务模式,为新型基础设施、“碳达峰、碳中和”等新兴业务领域提供咨询管理服务。引导企业积极
参与国内各类功能区、国家级新区和“一带一路”建设,展示我省企业品牌形象。
(五)转变计价模式,推进造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
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鼓励企业参与造价市场化改革,把数据作为核心竞争力,发挥数据积累优势,建设结
构化、标准化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开展造价指标指数统计和价格预测分析,在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贴近市场、准确全
面、有前瞻性的造价咨询意见。支持企业参与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过程结算等重点领域改革试点,助推改革举措落实
落地。
(六)坚持科技赋能,强化数字支撑。鼓励企业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高水平企业技术中心,
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技术水平升级、服务质量提升、规模效益提高等重点环节,开展新技
术、新业务、新方法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创新成果有偿交易与应用转化。引导企业坚定数字化变革发展战略,挖掘数字资
产,盘活数据价值,促进数字产业化向产业数字化转化。充分发挥BIM模型投资控制、过程跟踪、精准计量优势,提高造
价成果文件编制水平和效率。
(七)提升人才素质,完善内部管理。加快培育一支由高素质管理人才、创新型科技人才、高技能操作人才组成的人
才队伍。健全人才培育引进选树机制,鼓励企业引进行业领军人才,实施校企联合办学、定向培养,持续开展岗位练兵和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命名一批人才培育基地,选树一批金牌造价师。鼓励企业加强以咨询成果质量控制为核心的企业标准
建设,提高咨询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快管理创新,优化组织结构,完善决策、资金、项目、风险等内控
制度,提升管理效益。
(八)推行优质优价,引导有序竞争。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造价咨询服务选用机制,发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
件示范文本》,以招标方式委托造价咨询服务的,实行“质量+价格+诚信”的综合评价方式,投标人不得以可能影响项目
实施的异常低价竞标。严格遵守“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咨询合同双方应根据服务类型、内容、深度合理约定酬金,不
得约定以审减额作为主要计费依据。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开展咨询服务成本测算,发布服务价格信息,引导企业有
序竞争。
(九)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建立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实现信用等
级动态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对以明显不合理低价竞标、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以及与发承包人串通、出具虚假造价咨询成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和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
“黑名单”。探索建立造价咨询服务双方评分制度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定标准,落实咨询
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机制,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十)优化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登记制度,健全从业企业名录,做好涉企信息归集、
共享和公开。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得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增设或变相设置跨
地区承揽业务执业准入条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检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严厉
打击挂靠、转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
工作机构,增强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要积极与发
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创新工作举措。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关切企业诉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
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市场化改革、全过程咨询发展、企业并购重组、人才队伍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推出一批
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和利企政策。
(三)创建文明行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通过树立典型、推介
成果、打造榜样、培育人才、组织活动、健全体系等措施,全面提升行业文明创建水平,努力打造“精诚服务、创造价值”
行业品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