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与我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2-01-04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与我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1-12-31

12月30日下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王家祥一行来我市考察,洽谈项目合作事宜,并与我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讨合作途径,促进共同发展。市委书记刘士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杨宜新,市委副书记朱胜运,市政协主席牛志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胜玉,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光华,副市长刘曙光出席签字仪式。
  刘士合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王家祥回到家乡考察投资表示欢迎。他说,莱芜山清水秀,工业基础雄厚,煤炭等自然资源丰富,人民勤劳朴实、真诚实干,富有包容、开放精神,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将立足莱芜良好的基础,以包容、开放、开明的心态和胸怀,发挥优势,打开市门,加强与国内外强企合作,主动接受周边地市辐射,着力推进大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信心、有决心推动莱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作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领域,处于国内领军地位,具有强大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双方优势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巨大。莱芜市委、市政府将以突破性的优惠政策和竭诚服务,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在莱芜发展创造一流环境,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王家祥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与家乡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感到高兴,并介绍了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他说,莱芜是我的家乡,我一直有回报乡里、造福桑梓的乡土情结。今天,通过签署框架合作协议,能有机会为家乡发展尽一份绵薄心力,感到非常自豪高兴。随着中海石油气电集团规模的扩张、业务的拓展,将会在全国各地寻求更多合作项目。下一步,中海石油气电集团一定以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与莱芜市加强沟通交流,立足家乡资源优势,尽力寻求合作切入点,不断拓宽投资合作领域,为家乡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作出最大努力和贡献。
  王家祥、杨宜新分别代表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和莱芜市人民政府在战略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据了解,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之一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负责统一开发、经营和管理中国海油天然气及发电板块的业务。集团主要业务是投资建设、运营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天然气发电项目、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和运营等。2010年,气电集团进口运营LNG超过1000万吨,为中国第一大LNG进口商,在亚洲排第三。在十二五期间,气电集团将以LNG及相关业务为核心,投资约2000亿元建设中国沿海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和天然气大动脉,致力为中国沿海地区提供持续、可靠、充足的清洁能源,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化清洁能源供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