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24
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
前言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造林绿化是生态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保障,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国策。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造林绿化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造林绿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是森林资源快速增长。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全国森林面积1954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森林蓄积137.21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6169万公顷,其规模和发展速度均居世界第一。在全球森林资源总体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我国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森林碳汇大幅度增加。二是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绩显著。1999—2009年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4167万公顷。2005—2009年期间,人工林新增面积中74.13%来源于林业重点工程。工程治理区域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生态防护能力显著增强,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三是草原建设成效显著。国家实施草原重大生态建设工程,集中治理生态脆弱和严重退化草场。草原围栏面积达到6634万公顷,草原禁牧休牧轮牧面积累计达10167万公顷,种草保留面积达到2063万公顷,全国草原生态加速恶化的势头初步遏制,草原生态状况局部改善。四是全民义务植树蓬勃开展。开展义务植树以来,各级党政领导率先垂范,宣传发动深入广泛,组织管理不断加强,实现形式不断创新,尽责率逐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显著增强,累计参加人次达到127.3亿,植树588.96亿株。五是部门绿化稳步推进。按照部门绿化分工责任制的要求,各部门(系统)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努力推进身边增绿,为我国生态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六是城乡绿化快速发展。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49.45万公顷,绿化覆盖率38.2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66平方米。大力推进以城镇、村屯及庭院绿化为重点,以道路绿化、农田防护林为网络的绿化、美化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七是森林经营有序开展。提出了森林经营是现代林业建设永恒主题的重要论断,启动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开展了森林抚育政策和模式研究。“十一五”期间全国完成中幼林抚育3133万公顷。
我国造林绿化事业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与建设生态文明和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的差距,造林绿化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难。我国现有宜林地4400多万公顷,60%分布在内蒙古和西北等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难度大。科技兴林和人才强林战略推进缓慢,区域造林绿化发展水平相差悬殊,造林绿化基础建设薄弱,新造林地后期抚育管护亟需加强,森林质量亟待提高。造林绿化体制机制障碍仍未破除,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和群众投入造林绿化的内在动力不够。这些问题制约着造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的国家。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生态差距仍然是与发达国家最为显著的差距,生态建设仍将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最为紧迫的任务。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将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在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胡锦涛主席向全世界庄严承诺,“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党和国家的这些决策部署,不仅给我国造林绿化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也为我国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造林绿化的新需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兑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承诺,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编制了《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在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10年造林绿化的目标与任务、实现途径和政策保障,是指导我国造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1—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20年比2005年森林面积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增加13亿立方米的奋斗目标,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依靠科学技术、依靠深化改革,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
式为主线,以保护和自然修复为基础,依托林业重点工程,进一步推进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加大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力度,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蓄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效能,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木材等林产品供给,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兴林富民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的原则。将改善生态作为造林绿化的首要目标,充分利用和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促进生态改善、产业发展、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和谐。
——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各区域自然地理特点和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托重点生态工程,突出区域特色,全面推进造林绿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落实部门责任,发挥部门优势;利用市场机制,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多层次、多形式推进造林绿化。
——坚持科技兴林、量质并重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解决营造林难点问题;大力推广优良乡土树种,优化森林结构,培育优质森林;坚持造管并举,强化森林管护,确保营造林成效。
——坚持依法治绿、制度保障的原则。完善造林绿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造林绿化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保障造林绿化健康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
(一)奋斗目标
到2020年,森林面积、蓄积稳步增加,区域分布更加合理,林种树种结构趋于优化,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森林碳汇显著增加,森林功能大大增强,草原退化趋势得到遏制,全国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木材及其它林产品有效供给稳步增长,林业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城乡绿化覆盖面积大幅度提高,人居环境总体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形成,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
——森林面积达到2.23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29%以上。
——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50亿立方米以上,通过实施森林经营、控制消耗等措施,力争达到158亿立方米。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7平方米。
——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村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35%,军事管理区绿化覆盖率达到65.6%。
——公路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90%,铁路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90%。
——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70%。
——造林全部实现基地供种,人工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75%。
——改良草原面积累计达到6000万公顷,草原围栏面积达到15000万公顷,人工种草保留面积累计达到3000万公顷。
其中,到2015年,森林面积达到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27%以上。森林蓄积达到143亿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2平方米。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村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3%,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23%,军事管理区绿化覆盖率达到61.1%。公路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88%,铁路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87.6%。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65%。主要造林树种种子全部实现基地供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5%。
(二)建设任务
围绕奋斗目标,努力完成造林更新,城乡绿化美化,绿色通道、河渠湖库周边绿化、农田林网建设与矿区植被恢复,森林抚育经营,义务植树,种苗建设,草原建设七方面的建设任务。规划造林更新7000万公顷,部门及城乡绿化700万公顷,森林抚育经营7500万公顷,草原建设15000万公顷。
1、造林更新
加快宜林荒山荒(沙)地造林、其它灌木林地造林,在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25度以上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土地有规划、有步骤地安排退耕还林,是实现未来10年造林绿化奋斗目标的首要任务。到2020年,规划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5700万公顷。其中“十二五”期间,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3000万公顷。
对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采取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天然更新等方式恢复森林。到2020年,规划人工更新600万公顷。其中“十二五”期间,人工更新300万公顷。
对需要进行伐前更新以及郁闭度在0.5 (不含)以下、林分结构不合理、不具备天然更新下种条件或培育树种需要在林冠遮荫条件下才能正常生长发育的林分,开展林冠下造林。到2020年,规划林冠下造林700万公顷。其中“十二五”期间,林冠下造林350万公顷。
2、城乡绿化美化
坚持“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型”的城乡造林绿化发展方向,合理规划城乡绿地,加强城镇周边的林(草)植被保护,扎实推进城乡绿化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绿地系统分布的均衡性,完善城乡绿地系统防灾避险、科普教育、文化艺术、休闲游憩、节能减排等综合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到2020年,规划城市、乡镇、村屯、军事管理区绿化295.4万公顷。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化45万公顷、乡镇建成区绿化60万公顷、村屯建成区绿化185.4万公顷、军事管理区绿化5万公顷。“十二五”期间,规划城市、乡镇、村屯、军事管理区绿化147.7万公顷。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化22.5万公顷、乡镇建成区绿化30万公顷、村屯建成区绿化92.2万公顷、军事管理区绿化3万公顷。
3、绿色通道、河渠湖库周边绿化、农田林网建设与矿区植被恢复
加快公路、铁路沿线、河渠湖库周边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充分发挥其美化环境、保持水土和防风固沙等功能。加快矿区及周边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改善矿区生态。到2020年,规划公路、铁路、河渠湖库周边造林绿化154.6万公顷,农田林网建设150万公顷,矿区植被恢复造林100万公顷。“十 二五”期间,规划公路、铁路、河渠湖库周边绿化77.3万公顷,农田林网建设75万公顷,矿区植被恢复造林50万公顷。
4、森林抚育经营
造林绿化“三分造、七分管”。森林经营是实现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要将森林经营放在与植树造林同等重要的地位,坚持一手抓造林绿化,一手抓抚育经营,实现数量与质量相统一。到2020年,规划森林抚育经营(含低产林改造)7500万公顷,其中“十二五”期间规划森林抚育经营(含低产林改造)3500万公顷。要进一步编制森林经营专项规划,明确建设重点和具体任务,
深化落实森林抚育经营各项措施,科学实施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切实优化森林结构,不断提高林地生产力。
5、义务植树
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不断创新义务植树实现形式和管理机制,提高义务植树成效。2011—2020年,规划义务植树65亿人次,植树260亿株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义务植树30亿人次,植树120亿株以上。
6、种苗建设
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培育良种壮苗。到2020年,规划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200处、9690公顷;培育优良品种和优良无性系500个以上;建设重点林木良种基地300处、16870公顷;重点林木采种基地100处、4710公顷;扶持保障性苗圃300处、6000公顷。其中“十二五”期间,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100处、5000公顷;培育优良品种和优良无性系300个以上;建设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50处、8500公顷;重点林木采种基地50处、2500公顷;扶持保障性苗圃150处、3000 公顷。
7、草原建设
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通过人工种草、补播改良、封沙(滩)育草、退牧还草等措施,全面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大力推行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实现草畜平衡,促进草原植被加快恢复。今后十年,规划改良草原面积3500万公顷,草原围栏10000万公顷,人工种草保留面积1500万公顷。其中,“十二五”期间,规划改良草原面积2000万公顷,草原围栏5000万公顷,人工种草保留面积1000万公顷。
三、建设重点
要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必须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等重点工程,积极营造公益林,加大沙化、荒漠化、石漠化和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的生态治理力度,构建东北森林区、西北风沙区、东部沿海区、西部高原区、长江、黄河、珠江、中小河流及库区、平原农区、城市森林等十大生态屏障,构筑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紧紧围绕林产品加工、木本油料、森林旅游等林业十大主导产业的发展,大力培育商品林,加大珍贵树种、木本油料林等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竹藤等培育力度,为保障木材及其它林产品供给夯实基础;科学配置树种结构,大力营造混交林,不断提高成林质量;加快推进城乡绿化,扎实开展身边增绿,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和社会条件差异极大,可造林地资源分布极不均衡,林业主导功能和发展方向不尽相同,草原类型多样,必须充分尊重各地的客观实际和资源特点,科学制订发展战略,才能确保造林绿化稳步发展。按照 “西治、东扩、北休、南用”的总体布局,根据各地特点,综合考虑地理环境、降水差异、造林绿化难易程度、森林经营习惯和草原利用方式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地区、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黄土高原和太行山燕山地区、华北与长江下游丘陵平原地区、南方山地丘陵地区、东南沿海及热带地区、西南高山峡谷地区、青藏高原地区等八大区域。依据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明确各区域功能定位,分区制订造林绿化发展战略,确定各地造林绿化重点和主攻方向。
(一)东北地区
包括黑龙江大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吉林大部和辽宁大部分地区。该区是我国木材的重要产区和战略储备基地,是松嫩平原和呼伦贝尔大草原的天然生态屏障,是东北地区主要江河的发源地与水源涵养地,也是我国东北粮仓的天然“保护伞”。森林植被以天然林为主,可采林木资源濒临枯竭,林分质量较差。
建设重点:保护现有天然林资源,积极营造公益林,大力发展农田防护林,优化森林结构,构筑东北森林生态屏障。大力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商品林,加大低产林改造力度,积极培育水曲柳、胡桃秋、黄菠萝、椴树、栎类、红松等珍贵树种,发展工业原料林、能源林、特色经济林,重构林区产业体系,建设我国用材林资源储备基地。加强城市、乡镇、村屯绿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天然草原保护,加大盐渍化草原的治理改良力度,恢复草原植被。
(二)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
包括吉林西部、黑龙江西部、辽宁西部、山西北部、陕西北部、宁夏北部、甘肃西北部、青海西北部、内蒙古大部和新疆全部。该区降水稀少,大部分地区年均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下,森林植被以灌木林为主,荒漠化草原分布广泛。区内集中了我国所有的沙漠和主要沙地,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是我国主要的沙尘源,也是我国森林草原主要的高火险区。
建设重点: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通过封山(沙)育林(草)、飞播造林、人工造林种草等方式,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等公益林,支持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对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对沙化严重牧场实施退牧还草。因地制宜地选择造林树种和植被恢复方式,优先选择沙棘、沙柳、柽柳、白刺、柠条、杨柴、梭梭、花棒、刺槐、沙枣、文冠果、山杏、榆树、胡杨等耐
旱树种,科学合理地发展杨树、油松、樟子松等树种,积极实施封山育林,坚持封、飞、造相结合,乔、灌、草合理搭配,尽快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遏制沙化扩展趋势,构筑北方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在条件适宜地区,大力发展核桃、枣、无花果、苹果、香梨、巴旦杏、枸杞等特色经济林,稳步推进沙产业。在人口聚居地区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巩固和扩大绿洲面积。加快治理退化草原,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
态,提高草原生产能力,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
(三)黄土高原和太行山燕山地区
包括山西大部以及青海东北部、甘肃中东部、内蒙古西南部、宁夏南部、陕西中部、河南西部、河北西北部、北京西北部。该区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立地条件差,森林草原植被较少,宜林宜草荒山荒地多,造林绿化潜力大。
建设重点:加强黄河中上游森林和草原植被的恢复与保护,对陡坡耕地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草,实行封、飞、造相结合,大力发展刺槐、黄连木、文冠果、栎类、油松、柏树、山桃、山杏等乔木及柠条、沙棘等灌木,重点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等公益林,发展核桃、苹果、枣、杏、花椒等特色经济林,稳步推进森林经营,采取围栏、补播、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重点实施退牧还草、风沙源草原治理、草业良种等工程,治理退化草原,恢复草原植被,逐步形成完善的林草植被体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屏障建设,提高维护黄河中下游及华北平原生态安全的能力。
(四)华北与长江下游丘陵平原地区
包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全部及北京大部、河北大部、河南中东部、安徽北部、浙江北部。该区大部分地处平原地区和东部沿海,经济发达,林产加工业发展较快,是我国重要的果品生产基地和木材加工业基地。农田防护林、经济林发展基础较好。草原植被覆盖度较高、天然草原品质较好,草地畜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发展人工种草和草产品加工潜力很大。
建设重点:建设和完善沿海基干防护林带、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网,构筑沿海和平原地区生态屏障。加快水系、荒山和黄河故道沙区造林绿化,大力发展楸树、黄连木、银杏等珍贵树种,稳步推进杨树、泡桐等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加强以核桃、枣、板栗、苹果、桃、樱桃等干鲜果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建设。合理布局木荷等森林防火树种,强化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加强森林经营,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加快城市森林生态屏障建设,加强乡村绿化,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大力推广人工种草,积极发展草产业,拓展农牧民增收渠道。
(五)南方山地丘陵地区
包括重庆、湖北、贵州、湖南、江西全部及陕西秦岭以南、四川东部、云南东北部、广西北部、广东北部、福建西北部、浙江中南部、安徽南部、河南南部。该区以山地、丘陵为主,光、热、水、气条件优越,森林植被丰富,森林覆盖率较高,是我国重要的集体林区和商品林基地。草资源丰富,牧草生长期长,产草量高。目前草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垦草问题突出。局部地区石漠化严重,水土流失加剧。
建设重点:在强化公益林保护,提高公益林综合效能的同时,积极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加强低产林改造,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提高林地生产力,稳步推进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继续推进杉木、松类等用材林和竹林基地建设,加快培育樟树、楠木、桦木、花榈木、银杏、红豆杉等珍贵树种,大力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林,积极发展厚朴、杜仲、黄柏、板栗、锥栗、山核桃、核桃、香榧、柑橘、李子等特色经济林。积极营造麻疯树、光皮树、油桐、无患子、山苍子等生物质能源林。合理布局木荷等森林防火树种。江河两岸、湖库周围及石漠化严重地区以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为主,在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同时,实施岩溶地区石漠草地植被恢复工程和草地开发利用工程,合理开发林果和草地资源,发展草地农业和畜牧业,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恢复林草植被,构筑长江、珠江中上游生态屏障。
(六)东南沿海及热带地区
包括福建东南部、广东大部、海南及南海诸岛、广西南部、云南思茅以南热带地区。该区属典型的热带、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和季雨林区。自然条件优越,生物多样性丰富,十分适合林木生长。
建设重点:建设和完善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条件适宜区域恢复红树林,构筑以防护林为主体的东部沿海绿色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森林结构,大力发展降香黄檀、紫檀、青檀、格木等红木类及柚木、桂花、红椎、土沉香、铁力木、西南桦等常绿阔叶珍贵树种。因地制宜、科学发展桉树、相思等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稳步建设龙眼、荔枝、芒果、澳洲坚果、腰果、开心果等热带优质林果基地。
(七)西南高山峡谷地区
包括西藏东南部、云南西北部、四川西部、甘肃南部地区。该区山高谷深,是我国和东南亚几条主要江河的上游区和交汇带。人烟稀少、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天然林多、人工林少,大面积原始林主要集中于此。
建设重点:保护和发展原生植被,对陡坡耕地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草,在江河两岸、湖库周围、高山陡坡、干热河谷地带,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在立地条件适宜区域积极培育云杉、冷杉、红豆杉、松类、桦木、桤木等适生树种,适度发展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有计划地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高森林质量。适度发展人工种草。
(八)青藏高原地区
包括青海南部、四川西北部和西藏大部分地区。该区具有独特的高原地理环境和特殊的气候条件,自然环境恶劣,生态系统极度脆弱,植物生长期短,乔木生长困难。植被以高寒草原为主,森林植被主要是高山稀疏灌木林和灌丛。目前,该地区植被盖度降低,草原退化明显,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减弱,大量泥沙流失,直接影响江河中下游生态安全。
建设重点:以封山育林(草)为主,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遏制荒漠化扩展。在河谷地区种植杨树、柳树、榆树、沙棘等适生树种,积极发展防护林和薪炭林。加快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和“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修复草原生态系统,恢复草原植被,增加森林面积,增强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构筑江河源头生态屏障,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环境,维护下游生态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推进造林绿化,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全国造林绿化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实施规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建立健全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将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面积、森林蓄积、义务植树尽责率、森林覆盖率等指标作为考核的重
要内容。加大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及政策调控的依据。
加强各级绿化委员会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工作。各级造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提高管理能力,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统筹造林绿化组织实施,做好技术服务。发改、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大造林绿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国土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造林绿化用地。教育、城建、农业、铁路、交通、水利、部队等部门,经贸、石油、石化、冶金等行业,要做好本系统的绿化规划,挖掘绿化用地潜力,多方筹措绿化资金,确保完成所辖范围内造林绿化任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积极组织参与造林绿化。文化、广电、宣传等部门要加大造林绿化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造林绿化意识。
(二)完善政策机制,拓宽投资渠道
建立和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渠道投资的造林绿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造林绿化投入力度,支持重点生态工程等造林绿化工作。完善林木良种补贴、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制度。落实绿化机具补贴政策,积极支持先进适用绿化机具的推广应用。保障造林绿化工作经费。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农民的林业经营主体地位,引导林业经营者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组建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建立健全集体林权交易流转制度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等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经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深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林权所有者对林木的处置权。
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多方面参与、多元化筹资投入造林绿化。鼓励以木材和其它林产品为原料的企业,与林业部门、林农、林农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建设能源林、油料林、纸浆林、人造板原料林等基地,推进林工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森林灾害保险制度。建立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创新担保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义务植树规范管理,完善政策措施,拓宽尽责渠道,提高义务植树质量和尽责率。鼓励企业捐资造林,建立企业捐资开展碳汇造林机制。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质量监管制度,推进造林绿化从作业设计、采种育苗、整地栽植、抚育管护、有害生物防治到采伐更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完善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建立以造林绿化专家为主体的评标体系。严格规范造林绿化设计管理,定期审查设计单位资质,工程造林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作业设计,按规定程序审批。逐步推进施工队伍专业化,推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实行工程造林监理制,建立营造林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城镇绿化、部门绿化、单位绿化与基本建设“四同步”,即造林绿化工程与各项基本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加强种子执法和苗木检验检疫工作,实行种源管理制度,强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标签制度、档案制度、检验检疫制度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制度。
(四)强化科技支撑,优化人才队伍
完善造林绿化技术标准体系,按荒山荒地造林、城乡绿化等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培育目标,分别制订造林绿化技术标准,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加强造林绿化科学管理,推行造林绿化从作业设计、采种、育苗,到整地、栽种、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抚育改造等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加大造林绿化科技攻关力度,重点加强困难立地造林、混交林营造、珍贵树种培育、能源林培育、名特优经济林栽培、碳汇计量监测等技术研究。积极吸纳基层林业科技人员参与国家课题研究。加大造林绿化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实用技术推广力度,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实用技术,积极推广使用高产优质抗逆的林木植物新品种,支持和鼓励使用优良种苗造林。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专
业技术人员从事造林绿化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结合科技项 目的实施,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落实国家对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政策,改善基层林业科技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引导人才向林业生产一线流动,增加基层科技人员比重。出台高校毕业生到林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林区计划。积极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活动,选派高技能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帮助工作,优化林区人才结构,壮大并稳定林区人才队伍。加强造林绿化技能培训,建
立造林绿化技能考核制度,制订考核标准,开展技能鉴定,优化造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队伍,提高整体技术水平。
(五)推进法制建设,强化资源保护
推进造林绿化法制建设。修订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制定林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保障营造林主体合法权益。各地要制定完善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等地方性法规。
加强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强化森林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水平。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深入开展防火宣教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提高森林火情预警预报和火灾扑救能力,切实加强重点林区和关键部位林火防控工作。加强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征占用林地、绿地审批管理。采取得力措施,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木、绿地、草原,以及非法占用林地、绿地、草原的行为,巩固和发展造林绿化成果。
(六)夯实基础设施,提高保障能力
全面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林木种苗站、森防检疫站、林业科技推广站(中心)等基层林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办公、居住条件,提高造林绿化的服务能力。各级政府要将与造林绿化配套的水利设施、林区道路、供电、通讯、防灾等设施建设统筹纳入建设规划,加大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山区、重点林区、沙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造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林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公安和林业植物检疫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生物防火林带、生物防治病虫害工程要与营造林工程建设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