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莱协作区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三)

发布时间:2016-08-26

 

第六章 推进生态建设,加强同建共治合作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凝聚联防联控共识,加强区域生态共建共保、环境共治共管,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加强信息技术合作,提高区域联动实效,推动济莱协作区生态环境融合发展。

第一节 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扎实推进《济莱协作区生态环保一体化合作协议》实施,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促进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开展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定期开展边界联动执法行动,重点查处非法偷排、超标排放、监管逃避、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形成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坚决依法立案严惩。加强环境执法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加快建设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数据、治污技术和经验等信息共享,提高区域整体治污水平。

强化环境应急协作配合。定期开展工作研讨、技术交流,探讨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机制,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和合作水平。定期联合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救援观摩、演练及人员培训等活动,提高应急队伍协作能力。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共享机制,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作,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及时查处跨界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定期通报辖区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运营等基本情况,加快办理危险废物异地转移手续,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环节。

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尾气管控,实行两地机动车尾气检测互检、互认,统一大气环境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治理标准。协同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国家、省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区域内均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清单,积极推进制药、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控新建燃煤机组耗煤量和污染排放水平,加快实施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积极采用高效环保燃煤机组替代城镇供热小锅炉,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控制散煤面源污染,严格限制劣质煤销售使用。强化扬尘治理,协调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

协同加强水环境保护。推动济莱两市联合开展济南南部山区水源地、雪野湖等区域环境保护,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确保水源地及重点水域环境安全。完善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实施水污染达标排放工程,重点推进入河、湖排污口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收集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水平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相邻水域水环境联合治理,合理调整河道功能,加大对河道尤其是主要河道的疏浚力度,保障区域内水生态环境安全。

有效提升固体废弃物处置水平。推广脱硫石膏生产建筑石膏粉技术、免煅烧脱硫石膏干粉砂浆技术,推进粉煤灰、炉渣、玻璃钢废料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逐步构建企业、行业和区域之间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事故应急响应等制度,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监管,扩大医疗废物收集范围,强化医疗废物转移运输监控。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定期监测垃圾处理场周边废气、地下水和土壤,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设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暂存网点,分类收集、暂存废铅酸蓄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感光材料等危险废物,淘汰落后的拆解处理设施和产能,新建规模化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置项目。

第二节 协同推进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协作区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协作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全力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开展区域内荒山绿化、土壤及破损山体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现有湿地资源,加强人工湿地建设,增加库塘、水产养殖场、候鸟栖息地等人工湿地面积。保护黄河、小清河、雪野湖、大汶河等水系与泉群生态系统,实施水域滩区湿地修复工程和平原农业水网系统综合治理。实施市内河道生态综合治理,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水库除险加固。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以济南南部山区和莱芜北部山区为重点,深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跨区域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合作。开展森林抚育改造工程。共同推进协作区内平原和丘陵地区沿路、沿河、沿湖生态防护林建设和农田林网建设,打造网络化生态廊道,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构筑以乡村为重点的生态缓冲带。

突出特色生态建设。协同推进济南国家生态城市、水生态文明市、森林城市等六城联创及莱芜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积极做好城市水生态修复,提高国土绿化水平。推进协作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提升城镇绿化、水系生态绿化、绿色通道、森林村(居)等建设水平,持续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建成“山、泉、湖、河、城、田”相映生辉的魅力宜居地。

第三节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机制

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围绕政府、企业、个人等主体,探索建立以考核机制、引导机制、责任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形成绿色发展强力支撑。

共同编制实施生态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济莱协作区生态一体化建设规划》,明确一体化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及要求,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加强信息技术合作,推动济莱协作区生态环保融合发展。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科学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合理设置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考核指标,逐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考核权重。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引导机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环境保护政策、工作、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开展联合宣传,广泛动员民众参与环保建设,营造生态文明良好氛围。完善生态产业发展财政、税收、金融、投资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方向流动。

强化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任期重大资源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度,对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进行环境损害追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强化支撑保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为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作支撑、加强政策支持、健全实施保障,努力将宏伟蓝图转化为美好现实。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大胆试验,开拓创新,打破阻碍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区划壁垒,加快建立一体化市场体系、经济协作体系,深化协调联动机制,为济莱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保障。

建立一体化市场体系。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和体制障碍,统一市场规则,加快完善统一开放的区域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健全金融服务市场网络,探索建立一体化存取款体系、支付与资金结算体系。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管理服务网络,健全规范区域劳动用工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区域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技术共享平台,建立联网对接、互联互通技术交易市场,实施统一技术标准,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打造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经济协作机制。协商建立成本有效分摊、利益合理共享的合作机制,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长效合作。协调产业政策导向,按照功能分区和发展定位,实行差别化产业准入制度,共同制定产业跨行政区转移具体办法,促进产业合理分工,延长产业链条。加强招商引资政策对接,逐步统一土地利用政策、税收政策、招商服务标准,联合开展招商引资,互通招商信息,共享招商资源,积极开展市场化招商。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开发利益协调机制,调和两市协同发展利益关系,助力区域同城发展。

深化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济莱协作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决策协调作用,完善协作区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协作工作开展。加大联合宣传和共同推介力度,形成区域重大决策事件和重大新闻事先沟通协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通过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官网(http://dsq.e23.cn/)、山东省济莱协作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会、济莱协作区民营科技创业园等平台,深入研究推进济莱协作深层次合作发展。鼓励发展各种非政府横向协调机构,支持组建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联盟。

第二节 强化协作支撑

全面推进区域合作,积极推动济莱两市园区共建,拓展济南发展空间,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开放经济新格局。

加快推进园区共建。本着“优势互补、市场运作、互利共赢、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特色定位,特色招商,特色服务,合作建设先进制造业协作区、科教创新区、鲁中软件基地、鲁中物流基地、山钢集团(莱芜)钢铁精深加工物流基地等载体,扩大济南综合保税区政策覆盖范围,加快建设济南保税区鲁中(莱芜)保税区,努力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发展。以合作共建、互利共赢为目标,创新合作模式,携手打造高端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双方互建产业飞地,构建互惠共赢有效载体,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济莱民营科技创新示范园建设,合理制定税收分配、目标考核等办法,推动区域产业协作迈向更高层次。

支持济南拓展空间。结合“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优”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推动济南在“十三五”期间适时进行区划调整,统筹推进济南与周边地区融合发展,拓展省会经济腹地,拓宽省城发展空间。充分发挥济南市作为省会城市综合资源优势,强化与周边城市在发展定位、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污染治理等方面融合对接,把推进区域经济纽带、市场联系、要素流动,作为提升省会辐射带动能力着力点、切入点和落脚点,推动区域联合招商,因地制宜合作建设各类产业协作区,在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共同发展,加快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紧密圈层一体化发展步伐,真正把济南建设成为对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有重大影响和支撑作用城市。

深化区域交流合作。以济南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实验区为契机,推动济莱协作区全力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发展,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地区经济合作交流,大力推进文化、科技、经贸、教育等领域对外合作。积极探索合作机制,创新区域合作形式和内容,规划建设中日、中韩产业园,兴办中日、中韩合作创新产业园和中日韩经贸交流会展中心。引进龙头企业总部、研发机构等落户济莱协作区,带动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引进,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济莱协作区重点发展领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能级。济莱两市联合深度开发和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推进市场多元化。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持

不断完善财政、金融、土地、投资及产业引导政策措施,规范投资领域和项目准入,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服务,形成有利于济莱协作区健康发展制度环境。

财政政策。充分利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等区域专项资金,支持增强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项目和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争取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向济莱倾斜安排。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确有收费依据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对企业跨行政区划项目执行“飞地”项目财税利益分享政策,促进两市互动发展。

金融政策。加快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设立金融资产等要素交易平台,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济南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打破济莱行政区划制约,开展区域性金融保险业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济莱协作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支持金融机构整合两市金融资源,鼓励组建区域性金融机构,支持地方性金融组织发展。

土地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支持,优先将济莱同城化重大项目列入省级重点,并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鼓励两市加大土地挖潜力度,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开展城乡建设规划评估修编,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和高端产业发展,支持济南有序推进老工业区搬迁。

投资政策。加大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资金安排,在济莱同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布局、审批核准、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济莱协作区根据产业发展和自主创业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建立民间投资信息发布机制,明确和畅通民间投资进入重点行业领域途径和渠道。

产业引导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备选数据库重点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促进济莱协作区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集聚,加快推进民营产业园、鲁中物流园等产业园区适度规模经营。

第四节 健全实施保障

充分认识推进济莱一体化发展重大意义,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统一各级思想认识,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考核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推进济莱协作区协同发展是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规划顺利实施。济南、莱芜两市要进一步提高对济莱协作区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推进济莱协同发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加快推进济莱同城化发展进程。

加强组织领导。济南、莱芜两市要切实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对接办事机构及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考察和互访,共谋合作,共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加快协作区建设任务要求,积极作为、科学务实,细化措施,确定责任,形成合力。协同省直部门共同推进,提升协作工作组织机构层次,形成高层推动、部门负责、下级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

强化宣传动员。规划发布后,济莱两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群众社团等平面和网络媒体宣传和桥梁作用,构建多方位宣传格局,加强对规划目标、任务的宣传解读,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实施监督。定期调度、总结规划实施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为深入推进区域协作提供决策支撑。

附表

济莱协作区同城化发展引擎项目

重点任务

目标要求

1、交通同城化

道路建设

实施二环南路东延、二环东路南延工程;将3317临历线莱芜鹿野至章丘射垛段按二级公路标准改线新建;高标准改造3234惠沂线。

铁路建设

济南巿轨道交通工程、济莱城际轨道交通、济南东客站建设。

航空

建设济南机场北指廊及第二平滑道工程、规划建设商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提升完善雪野通用机场。

2、信息服务同城化

广播电视服务

加快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和互联互通改造,推进各类广电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数字电视基本频道、付费频道等频道资源共享,统一宽带和视频资费。

信息化应用

推动居民日常生活"一卡通",实现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开展政务网下一代互联网协议(。^^)建设试点。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4^通信网络建设,构筑覆盖济莱的高速宽带网络,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光纤,加强下一代互联网设施建设,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信息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协作机制。

3、户籍管理同城化

户籍管理

开辟户籍同城绿色通道,对涉及两巿居民迁移、落户、居住证等户籍业务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缩短工作时限,为居民身份证跨巿办理和网上迁移户口提供便利。

权益共享

推动两巿居民在户口迁移、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同等的权益。

4、公共服务同城化

教育和文体资源

继续推进共建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充分发挥教育发展联盟作用,开展学生游学、教师互派、师资培训、资源共享等交流与合作。组建教育科研协作联盟,开展科研课题合作和跨区域联合攻关。统筹规划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推进区域内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

就业和社会保障

制定统一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成两巿就业人才信息共享平台。两巿对外来人才在职称评定、户口档案、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相互统一。推动社会保障关系互联互认和正常转移接续。建立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和同城结算机制。

医疗卫生合作

努力推动两巿联合办医,探索建立两巿双向转诊、临床釆供血应急调配等合作机制。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济莱卫生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卫生数据及时交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

接。

巿政设施建设

完善两巿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供热等巿政管网设施, 统一布局城巿综合管廊,共同推进"智慧城巿"建设和网格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

科技创新

加快雪野生态软件园、高新区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在济南高新区建立莱芜研发基地和莱芜产学研基地园区,争取驻济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到莱芜设立分支机构。引导两巿中小企业建立创新互动机制,发展各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产学研紧密型合作的新机制,探索人才柔性引进机制。

5、资源配置同城化

金融

推进金融同城化,交通银行、中泰证券在莱芜巿设立分支机构, 合理布点。推动济莱同城结算工作。建立金融协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两巿金融机构收费体系、信息体系、清算体系等无缝对接。

商贸

推进商贸一体化,继续推进农超对接。落实《济莱协作区物流一体化框架协议》,建立济莱两巿物流产业联盟,搭建物流园区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

旅游

联合开发济南南部山区和莱芜北部山区。贯彻落实《济莱协作区旅游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两巿旅游资源整合,共同打造高质量的区域旅游产品。推进旅游合作,组建旅游联盟,开放旅游年票,开通济南雪野旅游专线,每曰两班定时发车,推出莱芜雪野生态游、健康休闲游、乡村有机农副产品现场购物游等系列利民惠民活动。

人才

加强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建设,推进科技信息、科技人才资源库等基础性科技资源的联网共享。通过共同研发、委托开发、共建平台等形式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两巿间科技人才交流与互派机制, 拓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创新型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区域共享。

产业

扎实推进东部先进制造业协作区建设,充分发挥汽车零部件产业联盟作用,推进汽车及零部件、钢铁精深加工、粉末冶金等领域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招商活动,推动莱芜承接济南产业转移。扎实推进新兴产业合作,加强两巿在软件、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合作。通用航空高端服务取得新进展,齐翔航空公司正式开展飞行员培训。